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

老爷车载我认识美国!

本文由 kent 在 2007-11-21 09:13 发表于: 倍可亲.美国 ( backchina.com )

 初来美国刚刚两个月,东部就下了那年的第一场大雪。下课回家时,乌蒙蒙的天空已经暗黑下来,地上的积雪也有半米高了,刺骨的冷风卷裹着鹅毛般的雪片,还在拼命地漫天飞舞着。

  我深一脚、浅一脚地踩过厚厚的积雪,刀子似的寒风将我那并不算厚实的大衣吹了个通透,冰冷的雪片摔在我麻木的脸上,并狠狠地灌进衣领中……下班的车流从我身边飞驰而过,不时把路上的积雪溅起,泼在我身上。从学校教室到宿舍楼,不过15分钟的步行路程,平时轻轻松松就走回去了,可是在那个晚上,前方却是那般地遥远而迷茫。

  我抬头望了望前后左右,白茫茫的街道上,只有我一个步行人。

  一丝落魄的沮丧蓦地涌了上来。

  就在这时,一辆红色的跑车嘎然停在我身旁,车窗摇下来后,一位西服领带的年轻男子探出头来,递出一把折叠雨伞,“嘿,拿着!”他的口气近乎命令,我忙不迭地接了过来,撑开,嘴里说着“谢谢”,还没有来得及问他要地址,好将来把雨伞归还给他,红色跑车就已经消失在车流中了。

  我撑着伞,呆呆地站在雪地里。

  身在异乡,人生地不熟。这第一场雪中的奇遇,一个陌生美国人的关心,让我感到格外温暖。但我还是暗下决心,一定要尽快买辆车。下一场大雪再来的时候,我可不想再是便道上、孑然独行的那个人了。

(二)

刚到美国的时候,印象最深的就是满街各色各样的汽车了。听人说,美国就是一个“车轮上的民族”,这话一点都不假。同学们出门吃饭开车,到体育馆健身也开车,就连从宿舍到教室这段路,穿过七、八个街口,开车不过两分钟,也很少有人走路过去。

  我喜欢站在宿舍三层楼的窗口,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车子,也喜欢坐在球场的草坪上,和同期来美求学的同学们聊车经。关于汽车的知识越来越丰富,也渐渐对自己心仪的牌子有了底,我喜欢那种流线型的跑车,过去在中国,很少有机会见到它们,雪佛莱的Camaro、Corvette,福特的野马 (Mustang),都是我喜爱的车型。

可是,说到买车,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。出国时,我身上没有带多少钱,念书的奖学金也不过每月1000多美元,除了吃饭、付房租、买书,还得偿还朋友给买的来美机票,才刚过了两个月,银行帐户的节余就只剩1000多块了。跑车?简直是梦想!只好让它继续留在美梦中了。

  学校餐厅的招贴板上,经常有学生卖车的广告。自知没什么经验,我找了个高年级的学长,帮我参谋。留学生中有着多年的传统,早来两年的人似乎有义务帮助新生料理一些生活上的琐事。安排住宿、报到买书、银行开户,都离不开他们的指导,当然,还有买车。

  隔壁宿舍楼的一位印度同学刚刚毕业找到了工作,买了新车,鸟枪换炮,旧车当然要脱手。学长看到告示,兴奋地告诉我:赶紧去看车,这样的机会最好,刚找到工作的人不会太计较价钱,如果保养得好,可能会不错。

  这是一辆87年的福特Escort,开了九年,跑了10万多英里,开价800美金,是我可以接受的价位。

  车身是毫不起眼的灰色,大雪过后,轮胎和挡泥板上还残留着不少泥泞,看来车主也没心思专门去洗洗车;车子里面收拾得挺干净,自动档,收音机是后装的,音响不错;前仓里油腻腻的,满是灰尘,下面地上有一小滩机油,“有点儿漏,不过不是很严重,一星期加上一罐,就没问题了。”车主是个文质彬彬的印度小伙子,说话的态度很诚实。

  我不懂多少讨价还价的战术,英文水平也不够,汽车各个部位的名称都还叫不全。学长只好亲自出马,“每月一罐油?这得减些价。美国车嘛,跑出10万英里也不多见,今后少不了要多加伺候。不过,说实在的,800块钱,你还能求什么?” 前后左右绕了两圈,最后在前面挡风玻璃上发现一个小的裂痕,学长和印度小伙子嘀咕了几分钟,对我说:“700块。买不买?”

  我二话没说就点了头:“就是它了!”

(三)

  700美金买来的福特车,成了我有生以来花销最大的一件奢侈品,在那些同年级的大陆留学生当中,我是第一个拥有自己汽车的人。

  买了车之后的一切琐事,办保险、上车牌、准备驾照笔试的麻烦,都被学车的兴奋感打消得无影无踪。学长整天忙于实验室的工作,不好经常去打扰他,我只好找到班里其他国籍会开车的同学,一有机会就拜下一位老师,给我当教练。

  英国的汤姆只教了我一次,就推脱不干了,他说,他习惯了靠左行驶,自己还没有调整过来,会时常给我错误的指示。

  美国黑人同学杰若德对我最放心,他坐在驾驶席旁边的位置上,很少给我纠正错误,只是不时地发出一些方向指令:“前面第三个路灯,左转……保持在这条线路里,一会要右转啦……”他说,学开车主要是要凑齐里程数,只要你开到了一定迈数,你就自然而然地得心应手啦。

  杰若德不仅带我穿梭新泽西的大街小巷,也是第一个把我领上高速公路的人,我事先一点儿也没有知觉,听他的指令,左转、右转、并入,啊!这不是高速公路吗?他嘿嘿地笑道:“你看你看,是不是很容易?要知道,在美国60岁的老太太都是自己开车,你不会比她们还不如吧?开车,最重要的是自信。好的驾驶人,首先要有足够的自信,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驾驶者。”

  韩国的李云浩是最有耐心的一位,他在巨大的停车场里,教我左转、右转、倒车的规范动作;行驶在路上的时候,他又严格地告诉我:换线时要注意回头,转弯时减速,停车标志前要完全停住。云浩的家里很有钱,自己开一辆很贵的英国美洲豹,却从来没有笑话过我这辆700块钱的老爷车。而且,他十分注意开车的绅士风范,十字路口,礼让三先,在没有交通灯的街道上,眼前有准备过马路的行人,他总是让我停住车,向行人摆摆手,等人家安稳通过,再对我说:“我们走吧。”

  同年级的大陆同学对我第一个买车很是羡慕,有心者会在我出门学车时跟来,坐在后面旁听驾驶技术;当我的开车技术渐渐成熟之后,更多的人则愿意在周末坐进我的车里,让我的老福特载着大家一起去看场电影,或是到其他小镇的餐馆里大吃一顿,或者干脆就开着车到高速公路上游车河。

  有了车,我们的视野就远远不止于寂静的大学校园了,我们可以看到更广阔的美国乡村、热闹的都市、还有各种各样与我们相同或不同的人。我们喜欢小镇上一家一家独具特色的小商店,也喜欢高速公路两旁吸引眼球的广告招牌;我们接受了乡间牧场纯朴农人的诚挚问候,也对路边加油站里印度小伙子的晦涩英文报以会心的微笑。留学生活使大家成为一个家庭,我这700块钱买来的车子,竟成为承载“全家”领略美国各民族大熔炉的绝佳工具。

(四)

  有了这几个绝好的教练,我如愿以偿地顺利通过驾驶执照考试。拿到驾照的第三天,正好是圣诞节长周末,我在波士顿念书的一位大学同学将在那个假日举行婚宴,老早就发来邀请函。趁着刚刚拿到驾照的喜悦,我没做什么准备,开着车就上路了。

  新泽西距离波士顿并不算远,可是无论如何也要五、六个小时的车程。刚进康州地界,天上就下起了漫天大雪,而初次开上长途的我,竟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。黄昏时分,我开进波士顿市区,路面上的积雪已经被车辆反复碾压过,化成水,又冻成了冰。街面上很滑,煞车突然有些不灵敏了。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前,尽管我比平时提前十几米踩住了煞车,汽车还是一个劲地往前滑,车身甚至扭转了方向,斜歪着向前面停住的车子撞了上去。

  那是一辆蛮新的宝马车啊!

  我一时慌了手脚,不知所措。临行前,师傅们曾经嘱咐:开车一定要小心,千万不要出事,在美国,出车祸虽然是常有的事,可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事情,让你头痛。上法庭、记点数、学习班,万一出了事,一定要等到警察前来,留下记录。如果是你的责任,千万要态度诚恳,不能转身溜之大吉,你的车牌号码会被人家记录下来的。

  我当时想,这下完了,我从后面撞了别人,到哪儿也说不过去,分明全是我的责任,等着警察来给我罚单吧。

  正当我坐在车里彷徨不安的时候,前面车子里下来两个年轻人,大学生打扮,一点没有怒发冲冠的表情。他们走到车子的后面,在被撞到的地方仔细看了看,然后,其中一个走近我的车窗,朝着惊魂未定的我笑了笑问:“Are you ok? ”

  是我撞了他呀?!还问我怎么样了?我勉强镇定下来,回答说我没事,然后赶紧态度诚恳地说:“你的车子怎么样?需要去修理吗?”

  他向我挥了挥手,“没事。蹭了点皮。冬天在这里,这种事常发生的。你没事就好,赶紧赶路吧,路上要小心啊。” 说罢,钻回他的车里,把宝马开走了。

   这是我的第一次交通事故,大概也是仅有的一次原因在我的事故,就这么化解了。

  从波士顿回来,我开车的信心大增。那以后,我开着这辆福特车,东南西北,跑过东海岸好多地方。短短一年的时间里,北面到过尼亚加拉大瀑布,南面去了乔治亚的亚特兰大,往西还一路开到了芝加哥。

  在这期间,我还大大小小地出过一些事故,大多不是我的过错,有一次,也是一个年轻人,开着一辆敞篷跑车,带着他的女朋友,在下坡的路面上没有停住,从后面撞到我的车上。他很是惶恐,跑下来,一连说着对不起,问我要不要叫警察来,留个记录。我看了看车后的防护板,只是稍微有些凹进,车身并没有什么损失,就摆摆手,说:不必了。

  有朋友劝告我说,开车出了事,只要不是你的责任,一定要理出个是非来,小毛病要说大,身体没伤也要喊个不舒服。对方也有保险公司赔偿啊,不关他什么事,能赚一笔的机会,干嘛白白放过?

  对此,我的想法实际上很简单,700块钱的老爷车,再怎么样也值不得大修大动的了。人在旅途,车与车之间的磕碰,就象人与人之间的分歧,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,得饶人处且饶人嘛。更何况,每当这样的时刻,我的眼前,总会浮现出波士顿街头的那个小伙子,或是坐在我旁边的韩国绅士:碰撞,就象我后来碰到的许许多多的文化撞击那样,是不可避免的。值得好好考虑的,是如何化解那些碰撞,从而使人与人之间,更多添一点理解,和宽恕。

不是吗?

  (五)

  来美国的第一年,一切都那么新鲜,一切又都那么陌生。在陌生的日子里,寂寞总在猝不及防的时刻,阵阵来袭,并牵引着游学异乡的我,领略人生的种种必由之路。

  远在天边的家人、节假日的清冷、考试后的空虚、独坐寒夜的寂寥,每当这样的时候,我唯一的解脱,就是开着那辆老旧的福特车,冲进高速公路的车海之中。我总是把音乐的声音开到最大,任凭巨大的混响将我吞没,将寂寞吞没。

  那一年,我把车糟蹋得相当厉害,开着它跑了两万多英里。一年之后,轮胎报废了三个,带动风扇的传送皮带也换了新的,机油越漏越大,煞车油也开始不知从什么地方溜走了。

  终于有一次,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前,我将脚闸踩到了底,汽车还是没能停在白线里面,差点儿撞上人行横道上一位穿过马路的老太太。老太太怒气冲冲地向我吼叫了几句,虽然隔着车窗我听不见她的声音,但我知道,那绝不是什么好听的词语。那一刻,我突然意识到,该是和我这位“老朋友”告别的时候了。

  同学们给我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:有人说,把老福特卖了,先把漏油的地方暂时封住,出手之后,就不是你的事情了;有人说,你可以把还好用的零部件拆下来,分别卖到废车场(Junk Yard),可能比单卖车还能多得一些钱;有人说,可以trade in,换辆新车,或是新的二手车,车行里会给你的旧车估价,在新车的价钱里打掉些折扣。我把车子开到一家车行,那人只是草草地扫了一眼,便对我说,“也就值个50美金吧。”

  50块钱啊?还不抵一台微波炉,不够一次百老汇的演出戏票,甚至不够一次大吃大喝的价钱啊。

  人车相伴的这一整年,我已经对这辆老福特了如指掌了,平时常备几罐引擎机油,夏天多带一桶冷却液,冬天超低温的日子,别人半新的车都点不起火来,老福特在我的手中,却能够一点就着,不会耽误早晨的课。

  一年来,我在它身上,学会了更换备用轮胎,学会了为跑光了电的电池充电,学会了自己更换磨断的传送皮带,而更多的是,学会了一些开车做人的道理。

  我没有将它送进废车场,也没有在买新车时将它折价抵售,我实在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我的老福特,才能让我觉得心安理得。我把它停在宿舍楼的窗台下,每天从窗户望出去,都能够看到它,就象看到了一位仍然健在的老朋友。空闲的时候,我会打开车门坐进去,拧开收音机,将音响调得震耳欲聋,那时候,我的眼前就浮现出乡间的沃野千里,或是城镇里安居乐业的人们,我会回想起我和老福特一起跑过的路,东南西北,春夏秋冬……

  直到有一天,又一场大雪飘然而至,我站在宿舍楼三层的窗户前,望着清理街道的拖车,将老福特吊起,跎上,开走,渐渐地,消失在漫天飞雪中……

[附记]

  新车是一辆水灰色的福特Taurus,有着流线型的尾巴,看着十分舒心。那时候朋友们都劝我买性能好又节油的日本车,可是我却固执地选择了又一辆福特。我知道,我是想在新车身上,寻觅过去那辆老福特的影子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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