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3-26
1、总觉得自己不够好
这种人虽然聪明、有历练,但是一旦被提拔,反而毫无自信,觉得自己不胜任。此外,他没有往上爬的野心,总觉得自己的职位已经太高,或许低一两级可能还比较适合。这种自我破坏与自我限制的
行为,有时候是无意识的。但是,身为企业中、高级主管,这种无意识的行为却会让企业付出很大的代价。
2、非黑即白看世界
这种人眼中的世界非黑即白。他们相信,一切事物都应该像有标准答案的考试一样,客观地评定优劣。他们总是觉得自己在捍卫信念、坚持原则。但是,这些原则,别人可能完全不以为意。结果,这种人总是孤军奋战,常打败仗。
3、无止境地追求卓越
这种人要求自己是英雄,也严格要求别人达到他的水准。在工作上,他们要求自己与部属"更多、更快、更好"。结果,部属被拖得精疲力竭,纷纷"跳船求生",留下来的人则更累。结果离职率节节升高,造成企业的负担。这种人适合独立工作,如果当主管,必须雇用一位专门人员,当他对部属要求太多时,大胆不讳地提醒他。
4、无条件地回避冲突
这种人一般会不惜一切代价,避免冲突。其实,不同意见与冲突,反而可以激发活力与创造力。一位本来应当为部属据理力争的主管,为了回避冲突,可能被部属或其他部门看扁。为了维持和平,他们压抑感情,结果,他们严重缺乏面对冲突、解决冲突的能力。到最后,这种解决冲突的无能,蔓延到婚姻、亲子、手足与友谊关系。
5、强横压制反对者
他们言行强硬,毫不留情,就像一部推土机,凡阻挡去路者,一律铲平,因为横冲直撞,攻击性过强,不懂得绕道的技巧,结果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事业生涯。
6、天生喜欢引人侧目
这种人为了某种理想,奋斗不懈。在稳定的社会或企业中,他们总是很快表明立场,觉得妥协就是屈辱,如果没有人注意他,他们会变本加厉,直到有人注意为止。
7、过度自信,急于成功
这种人过度自信,急于成功。他们不切实际,找工作时,不是龙头企业则免谈,否则就自立门户。进入大企业工作,他们大多自告奋勇,要求负责超过自己能力的工作。结果任务未达成,仍不会停止挥棒,反而想用更高的功绩来弥补之前的承诺,结果成了常败将军。
这种人大多是心理上缺乏肯定,必须找出心理根源,才能停止不断想挥棒的行为。除此之外,也必须强制自己"不作为,不行动"。
8、被困难"绳捆索绑"
他们是典型的悲观论者,喜欢杞人忧天。采取行动之前,他会想像一切负面的结果,感到焦虑不安。这种人担任主管,会遇事拖延,按兵不动。因为太在意羞愧感,甚至担心部属会出状况,让他难堪。
这种人必须训练自己,在考虑任何事情时,必须控制心中的恐惧,让自己变得更有行动力。职场中最有效地生存法!
9、疏于换位思考
这种人完全不了解人性,很难了解恐惧、爱、愤怒、贪婪及怜悯等情绪。他们在通电话时,通常连招呼都不打,直接切入正题,缺乏将心比心的能力,他们想把情绪因素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。
这种人必须为自己做一次"情绪稽查",了解自己对哪些感觉较敏感;问朋友或同事,是否发现你忽略别人的感受,搜集自己行为模式的实际案例,重新演练整个情境,改变行为。
10、不懂装懂
工作中那种不懂装懂的人,喜欢说:"这些工作真无聊。"但他们内心的真正感觉是:"我做不好任何工作。"他们希望年纪轻轻就功成名就,但是他们又不喜欢学习、求助或征询意见,因为这样会被人以为他们"不胜任",所以他们只好装懂。而且,他们要求完美却又严重拖延,导致工作严重瘫痪。
11、管不住嘴巴
有的人往往不知道,有些话题可以公开交谈,而有些内容是只能私下说。这些人通常都是好人,没有心机,但在讲究组织层级的企业,这种管不住嘴巴的人,只会断送事业生涯。
他们必须随时为自己竖立警告标示,提醒自己什么可以说,什么不能说。什么样的MM最好找工作……
12、我的路到底对不对?
这种人总是觉得自己失去了职业生涯的方向。"我走的路到底对不对?"他们总是这样怀疑。他们觉得自己的角色可有可无,跟不上别人,也没有归属感。(ipub论坛整理)
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
中国大部分人贫困的真正原因
近段时期,我(李昌平)主要是在西南地区的一些国家级贫困县走动。走了一些穷的地方,我发现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: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、没文化、愚昧、自然环境条件差,等等。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,好像贫困与政府、制度、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。不是的!在很大程度上,贫困源于没有权利,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。
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。我到了某地区的一个乡,那个乡有14000人,有锡矿、铅矿、煤矿,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。开矿的是浙江、四川、云南的 “大老板”,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,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,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。矿开了,环境破坏了、资源没有了,并且矿是有毒的,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,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,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。这样的劳动,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 300元/月。如果你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,你的第一感觉是这些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。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“宁可累死,不可饿死”的现实选择的。
第二个故事:我去的一个贫困县,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,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,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,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。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,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,辅以简单的农作,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。树砍了之后,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,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。最近几年,说要保护环境,防止水土流失,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。森林砍了,没有补偿;辛辛苦苦开的梯田,一个文件下来,说补给你每年三百斤粮食,给5—8年就了事。我身临其境的时候,无比地羞愧。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,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!
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,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,他们没有错!经过长时间的思考,我对贫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。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***利、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,需要我们重新检讨:
产权制度
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。矿产资源属于国有,国有是谁有呢?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,谁就代表国家了。有人会说,国民分享税收啊,谁代表国家征税呢?当然是几个人的事。一吨煤35元—50元的税收,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,白天运10车计税,晚上100车不计税。就是征了税,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?
如果说森林、矿产资源是国家的,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,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,“国家”也要占有。
比如说,农民集资办的公路、桥梁、水利设施等等,产权都不属于农民。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,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?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、交通、能源、通讯等等基础设施,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,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、这么穷。
不仅如此,到八十年代后期,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,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、几百万。到了九十年代,国家一个文件下来,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,农民损失惨重!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;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、宰猪,九十年代,要“定点屠宰”,农民办起来的生猪“一条龙”全垮了,谁也不赔啊;八十年代后期,允许农民经营种子、农药、化肥,九十年代,供销社重新专营,把农民害的可苦了。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人、两代人都还不清的。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,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,钱还是要还的。农民怎么不穷啊!
财政制度
农村电、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,城里电、电话是国家投资的,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;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,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。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,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;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,一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,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。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,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,但那是杯水车薪。都是中国的公民,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,标准是不一样的。
社会保障制度
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盖农民的,谈社会保障制度,对农民来说,还太奢侈。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,不说也就罢了。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,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。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,一旦失去土地,他们怎么生活?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?
金融制度
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,乡下人不可以;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,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,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、土地去抵押贷款呢?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,也是人民币的基础,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?如果我们农民的山、农民的地、农民的房,也能在银行里抵押,那农村也不缺投资,农民也有钱发展。现在,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,贷款也是那么难,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。外国银行不下乡,中国的银行也进了城,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,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!
税收制度
农民的人均收入是(每年)两千多块钱,不是可支配收入,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、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。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八点四来收取农业税,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,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几或更高的税率了。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,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几以上。一个农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,要交税;城里人一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。城里人做生意亏本,可以不做;农民种地亏本,可不可以不种?不种(的话)可不可以不纳税?不可以,不种地照样纳税。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,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,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。农民怎么不贫困呢?
资源的配置制度
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。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,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?是干部来配置的。谁跑步“钱”进、谁跑得勤就给谁。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,资源通过一级一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。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、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,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,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。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,谁主持,是干部,谁有权参加投标,极少数有钱的人,穷人在哪里呢?占99%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。
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,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;如果资源到了社区,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,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,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。但在不少地方,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、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。
教育制度,医疗制度
这两个制度差不多,只说教育。人们似乎公认:“教育改变命运”。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?我看不能,反而使它们越来越苦难。我在我的《扶贫日记》里写过一个高中生,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,借了一身的债,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,每月的工资400元,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。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,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,再不来打工了。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,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。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?贫穷的父母亲,负了一身的债,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,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。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?没有!他把20—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,他得到了什么?没有!到了40岁,快要老了,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,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,甩给了穷人。教育是不是抽水机?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,不断地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!
我读小学时,几毛或一块钱读一年;初中时,一年两块钱;高中时,三块五块读一年;大学时,国家一个月补贴20多块钱,35斤粮票。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?小学100多,中学1000多,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,缺一分100元、几百元不等。现在我们读大学,国家给一点钱甚至不给,更多的是学校收钱。我计算了一下,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,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,相当于农民的收入(在价格上)长了7倍。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,你说农民怎么不穷!农民能够卖的一点钱,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一干二净,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,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。
就业制度
很长时期,政府谈就业、失业问题,只谈城里人,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。直到今天,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,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。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。
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,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,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。
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,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;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。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。
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?
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?不是的。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。例如,1998年大洪水后,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,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,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,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,每方土3.6元承包出去,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。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,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,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。再如,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,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。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,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,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,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、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。
主流社会,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,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,素质差,不适应城市社会,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,全是歧视性的语言。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“国民的基本权利”,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。
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,劳动力最多。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,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,你说农民能不穷吗?
工资制度
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。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、生儿育女、孝敬父母的部分,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。农民工的工资呢?它包含这些吗?不包含。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钱左右,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、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,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。
根据陆学艺、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,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,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—8000元(这是高估了)。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。如果进城的农民工是1亿人,那么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.6万多个亿。
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,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。
据统计,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。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,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,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“足马”为妻。社会学家樊平呼吁,农村“美女”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“荒漠化”!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“荒漠化”为代价吗?
土地制度
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。宪法规定,农村土地集体所有。所谓集体所有,就是村民共同共有。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进入市场交易,只能先给国家征用,再由国家出卖,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、几万不等,转手就卖几万、几十万、几百万不等;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?不可以,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;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?不可以,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。据统计“国家”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。
干部制度
但我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——干部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。干部是上面提拔的,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。想当干部就要跑步“钱”进,不跑步“钱”进想提拔,难!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。这些钱从哪里来呢?当然是公款消费了。我提拔了,付出了很高的成本,怎么办?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,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。提拔的干部越多,干部换的越勤,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,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。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,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,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——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,要是这样就好了。
现在也搞民主,干部也要选,谁提名呢?上面提名。谁想当干部,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。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“民”主,把上面要的人“举”上去,和原来的效果是一样的;其实,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,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,这些人不选下来,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?好人选不上去,农民怎么不穷呢?
法律制度
改革开放以来,立了很多法,可是,来北京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了,一年比一年多。这说明什么?法不管用。那“法”为什么不管用呢?一个农民一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,怎么打得起官司,请得起律师?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。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,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。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,一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;实在忍无可忍了,穷人才进京城。很多人有理无钱,打得倾家荡产,最后走极端,结果有理打成无理,由维权者变成一个违法者!
我们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,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。一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,兜里只有 500块钱,到了北京把车费一除,只剩下200块钱了。办暂住证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,也不知道在哪里办,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;要是不办,就是违法;不是违法,是不得不违法啊!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,真是冤枉啊!
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“私了”的“法盲”。假如你是穷人,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。
我曾经总结说,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,要引起警惕: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,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,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。
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,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,因为财政只给了60%的预算,还有40%要靠创收。以派出所所长为例,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,保卫人民,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,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%,没有办案经费,此外,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,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。派出所从哪里搞钱,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,这不就成了一个违法者吗?这就是“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”。派出所是这样,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。
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,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,我相信一半。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(特别是穷人),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,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。
科技推广制度
科技推广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。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农业大学的学生,读了四年大学,几年的硕士、博士,到农村当技术员,会去吗?当然不去!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,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。市场配置技术,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、远离小农经济、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。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?不是的,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,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一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,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“技术”的高额代价。所以,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,一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;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。
历次乡镇机构改革,工商要加强、税务要加强、财政要加强、土地要加强,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。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,比方说,农业技术推广站、渔业技术推广站、林业技术推广站……统统转制,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,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“网破、人走、技黄”,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,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,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。
市场主体制度
很多人都认为,农村最早改革开放,分田单干了,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,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。其实不是这样的,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。
农民休耕,不仅要照常交税,还要受到罚款。这就等于用一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,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,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?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,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“推向市场”。一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,另一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。这是个什么道理?很清楚,强制2.3亿个农户生产,生产了,再把他们推向市场,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,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?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,农民怎么不穷啊!
户籍制度
户籍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。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,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,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、穿的、住的、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一样。我当时好羡慕有城市户口的人。85年,我当乡书记了,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,户口要粮食、公安、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,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,解决一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,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。到了90年代初期,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、200个、500个不等,每个30000 元,一些农民,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,买高价户口还要开“后门”,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,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。再到后来,全国都卖户口了,有的城市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,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,依然还要出钱买,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,就是做不成北京人,因为买不起户口。户口这个东西,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!
招标制度
现在,农村做一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,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。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,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,是一个歧视的制度,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,必须改进。在一个不发达的地方,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,在这样的情况下,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“哥们”之间的公开的、合法的“灰色交易”。在招标的游戏中,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,又没有民主监督,99%的人被排斥在外,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。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,预算打到50万,权力和资本分肥;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,实行以工代赈,最后也来一个招标,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。现在,国家投入农村的“六小建设”资金的使用,和八十年代比较,一元钱只能做一毛钱的事;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,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,有一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,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的效果了。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。
代表制度
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,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代表权。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。就是一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,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,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;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。这样的代表制度,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“失语”。
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。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;城里人和乡下人;对老百姓和当官的;对主流和非主流是一视同仁的、是公平的,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!农村不会这么穷!
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。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一样。有些知青回到城后,讲述在农村的苦难,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。当时,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,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一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。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——却是说农民世世代代都浪费掉了——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下人一等。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,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。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,是有意或无意间这么形成的。所以,主流社会要认真反思;
2008年3月16日星期日
西藏和新疆动乱是不当民族政策的直接后果
本文由 llzheng90 在 2008-3-16 发表于: 倍可亲.美国 ( backchina.com )
我在青海省柴达木工作过16年。我太太作为支边青年在南疆工作过10年。我们与大量的蒙古族,藏族,回族,撒拉族,维吾尔族,哈萨克族, 土族等少数民族共过事。我的太太本身就是回族。我对中国的少数民族现状,和经常发生动乱的藏区和南疆地区(占90%以上)有比较多的了解。希望中国政府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,造福于各族人民。
在中国,各民族是不平等的。对少数民族特别优待。在工资,分房,上大学,找工作,生孩子等各种与日常生活有关方方面面都全面照顾。禁止汉人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。客观上造成了在部分地区,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。在少数民族民族占绝大多数的地区,如西藏,南疆等地区,少数民族高人一等,飞扬拔扈。少数民族打汉人,杀了汉人,汉族干部和当地司法部门不敢管,不敢判。只有少数民族一把手点了头才能判刑。甚至发生了叛乱,少数民族一把手不同意,也不能定性为叛乱。这客观上鼓励少数民族民族中的不法分子为非作歹, 甚至发展成动乱。这种少数民族“政策”是内地的汉人无法想象的。
1979年,我到我太太位于南疆阿克苏地区的农场去。在新疆乌鲁木其,或青海西宁,因汉人占70%,我在那里旅行,住宿,吃饭,和内地城市一样没有什么特别。但是,到了南疆,维族占90%。每到长途大巴停车吃饭,住宿,我们排在前面被开票的喝令靠边站。等所有的少数民族民族办完了才轮上汉人。我们好象二等公民。这样的现象被视为理所当然,熟视无睹。
另一方面,优待少数民族政策导至大量汉人找出种种理由改为少数民族。无端的造成国家,民族的离心化。中国的少数民族比例从解放初的4%增加到如今的超过9%。 以我为例,我在国内时,从事地质勘探工作,小孩子户口可以报到原籍或亲友家(这是在50年代,由地质部长李四光为勘探队员争取来的福利)。小孩一出生就被我的岳父母家报户口成为回民。这样的少数民族人为增加不知有多少。加上单方面执行汉族一胎化政策。在若干年后,当汉族沦为少数民族民族时,即使,经济再发达,中国还能保持社会稳定及各民族和平共处吗?
这种后患无穷的少数民族民族政策,不改能行吗?其实,彻底改变动乱地区的根本因素,很容易。政府取消上户口限制。允许自由移居。一旦汉族人口超过了少数民族。大规模的民族骚乱的可能性大大降低。我们在青海柴达木的单位就是例子。单位里大多数是汉族,也有不少藏族和蒙族。我们相处很好。特别是是蒙古族同事为人特别厚道, 肯干。我最喜欢蒙族。单位也厚待他们。在50年代柴达木勘探初期,蒙族受雇当向导,拉骆驼。60年代后,不需要向导和拉骆驼的了。年轻一代蒙族都被单位安排工作。老的一代蒙族工人没文化干不了别的,单位给他们一群羊让他们自给自足,每月照发工资。在文化大革命中,很乱,柴达木地区食品供应不上。蒙族老职工主动给单位送羊肉,打野驴,野牛跑一百公里送到单位。党委书记叫他们不送都不干。蒙族工人的一个三岁小孩子, 在除夕夜,在一百多公里外的草原上走失。小孩的父母到单位求援。全处出动200多人自愿在摄氏零下30度的严寒下手挽着手在草原上连夜开展拉网式搜索。那里大家都是平等的,很融恰。在80年代初,北京中央民族学院的藏族学生要闹事。青海籍的藏族学生不愿参加他们。为什么?虽然,过去,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有矛盾。 但现在,在青海, 大家是真正平等的。没有任何民族压倒另一个民族。为什么要抗议哪。何况,青海省牧区的牧民收入是比较高的。大力发展边疆经济,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一项重要任务。但这不是根本的。在加拿大,西班牙等发达国家,民族矛盾照样严重。
有人说边疆那么苦,谁愿去?你太太那些知青不是都跑回内地了么?实际上,过去的政策,强行安排不愿去的城市青年去边疆。严禁愿意去新疆,西藏的穷苦地少的农民到那里,不但不报户口甚至当作盲流遣送回原籍。在我们原单位,勘探处的处长是甘肃农村人,他的弟弟就跑到新疆农村成为没户口的盲流。他觉得新疆比他的家乡好太多。种地象玩一样,收入比老家多太多了。有一次,我在火车上,与一位跑到西藏昌都的甘肃民勤的农民攀谈。他也说昌都农村如何好。种了菜如何来钱。回去还要把家里人都弄去。所以,只要自由上户口,老百姓自然流动就能逐渐解决边疆问题。
在中国,民族政策是一个谁都不敢碰的禁区。谁都不敢说实话. 中国什么作法都不怕世界各国评论,就怕外人说我们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。不知怕什么? 衷心希望中国能改弦更张,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。
我在青海省柴达木工作过16年。我太太作为支边青年在南疆工作过10年。我们与大量的蒙古族,藏族,回族,撒拉族,维吾尔族,哈萨克族, 土族等少数民族共过事。我的太太本身就是回族。我对中国的少数民族现状,和经常发生动乱的藏区和南疆地区(占90%以上)有比较多的了解。希望中国政府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,造福于各族人民。
在中国,各民族是不平等的。对少数民族特别优待。在工资,分房,上大学,找工作,生孩子等各种与日常生活有关方方面面都全面照顾。禁止汉人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。客观上造成了在部分地区,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。在少数民族民族占绝大多数的地区,如西藏,南疆等地区,少数民族高人一等,飞扬拔扈。少数民族打汉人,杀了汉人,汉族干部和当地司法部门不敢管,不敢判。只有少数民族一把手点了头才能判刑。甚至发生了叛乱,少数民族一把手不同意,也不能定性为叛乱。这客观上鼓励少数民族民族中的不法分子为非作歹, 甚至发展成动乱。这种少数民族“政策”是内地的汉人无法想象的。
1979年,我到我太太位于南疆阿克苏地区的农场去。在新疆乌鲁木其,或青海西宁,因汉人占70%,我在那里旅行,住宿,吃饭,和内地城市一样没有什么特别。但是,到了南疆,维族占90%。每到长途大巴停车吃饭,住宿,我们排在前面被开票的喝令靠边站。等所有的少数民族民族办完了才轮上汉人。我们好象二等公民。这样的现象被视为理所当然,熟视无睹。
另一方面,优待少数民族政策导至大量汉人找出种种理由改为少数民族。无端的造成国家,民族的离心化。中国的少数民族比例从解放初的4%增加到如今的超过9%。 以我为例,我在国内时,从事地质勘探工作,小孩子户口可以报到原籍或亲友家(这是在50年代,由地质部长李四光为勘探队员争取来的福利)。小孩一出生就被我的岳父母家报户口成为回民。这样的少数民族人为增加不知有多少。加上单方面执行汉族一胎化政策。在若干年后,当汉族沦为少数民族民族时,即使,经济再发达,中国还能保持社会稳定及各民族和平共处吗?
这种后患无穷的少数民族民族政策,不改能行吗?其实,彻底改变动乱地区的根本因素,很容易。政府取消上户口限制。允许自由移居。一旦汉族人口超过了少数民族。大规模的民族骚乱的可能性大大降低。我们在青海柴达木的单位就是例子。单位里大多数是汉族,也有不少藏族和蒙族。我们相处很好。特别是是蒙古族同事为人特别厚道, 肯干。我最喜欢蒙族。单位也厚待他们。在50年代柴达木勘探初期,蒙族受雇当向导,拉骆驼。60年代后,不需要向导和拉骆驼的了。年轻一代蒙族都被单位安排工作。老的一代蒙族工人没文化干不了别的,单位给他们一群羊让他们自给自足,每月照发工资。在文化大革命中,很乱,柴达木地区食品供应不上。蒙族老职工主动给单位送羊肉,打野驴,野牛跑一百公里送到单位。党委书记叫他们不送都不干。蒙族工人的一个三岁小孩子, 在除夕夜,在一百多公里外的草原上走失。小孩的父母到单位求援。全处出动200多人自愿在摄氏零下30度的严寒下手挽着手在草原上连夜开展拉网式搜索。那里大家都是平等的,很融恰。在80年代初,北京中央民族学院的藏族学生要闹事。青海籍的藏族学生不愿参加他们。为什么?虽然,过去,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有矛盾。 但现在,在青海, 大家是真正平等的。没有任何民族压倒另一个民族。为什么要抗议哪。何况,青海省牧区的牧民收入是比较高的。大力发展边疆经济,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一项重要任务。但这不是根本的。在加拿大,西班牙等发达国家,民族矛盾照样严重。
有人说边疆那么苦,谁愿去?你太太那些知青不是都跑回内地了么?实际上,过去的政策,强行安排不愿去的城市青年去边疆。严禁愿意去新疆,西藏的穷苦地少的农民到那里,不但不报户口甚至当作盲流遣送回原籍。在我们原单位,勘探处的处长是甘肃农村人,他的弟弟就跑到新疆农村成为没户口的盲流。他觉得新疆比他的家乡好太多。种地象玩一样,收入比老家多太多了。有一次,我在火车上,与一位跑到西藏昌都的甘肃民勤的农民攀谈。他也说昌都农村如何好。种了菜如何来钱。回去还要把家里人都弄去。所以,只要自由上户口,老百姓自然流动就能逐渐解决边疆问题。
在中国,民族政策是一个谁都不敢碰的禁区。谁都不敢说实话. 中国什么作法都不怕世界各国评论,就怕外人说我们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。不知怕什么? 衷心希望中国能改弦更张,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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